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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是岳父岳母吗

法律顾问 2024-04-24 09:05 标签: 赡养老人 专项附加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减项目中,“赡养老人”这一分项中所涵盖的父母范围并不包含配偶方的父母。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仅能扣除其亲自生育或收养的父母以及有合法继子女关系的父母所产生的赡养老人支出。
同样地,女婿亦无法从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中进行扣减。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袁忠律师

袁忠律师

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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