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所涉及的股票应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各种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具体来说,若涉案股票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则毫无疑问地属于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主要指已经缔结婚姻的夫妇双方以及尚未建立婚姻关系的异性,排除已成家但未经结婚登记者;夫妻共同财产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有财产收入,而婚前财产不在其列;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来自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属的财产,既包含了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同样涵盖了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除非经法律明确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或由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最后,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均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如出一辙。
鉴于此,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所有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尤其是当夫妻一方需要处理共同财产时,须得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5-15 11:03
当遇到子女未尽到应尽的抚养责任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予以妥善处理: 第一,父母如因缺乏劳动力或者经济困窘而无法自立时,可直接向子女主张支付赡养费用的权益; 第二,若子女拒绝承担此项义务,父母亦可寻求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工作单位等机构进行调解,以期劝说子女主动支付相关费用; 第三,若子女仍未能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责任,父母在无法自立且经济困窘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5-15 10:58
2024-05-15 10:57
2024-05-15 10:56
鉴于父母对子女负有的抚养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未履行该义务的现象的。 然而,若父母因个人原因面临特殊困境,他们仍可提出请求适当减轻或免除抚养义务。
2024-05-15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