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夫妻中任意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行为有可能被判令撤销或撤回。此种情形涉及到的关键因素在于,夫妻双方需达成共识并以协商方式决定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置方式。
在此前提之下,任何一方均不得单独行使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倘若存在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逾越日常生活所需范围,私自将该等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情况,这种赠与行为理应被视为无效,那么,夫妻中的另一方便具有要求受赠者归还所得财物的合法权益和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4-05-18 09:03
2024-05-18 08:57
在我国,每一位自然人都享有立下遗嘱并将自身拥有的合法财产分配给法定继承者之一或多名继承人的权利。 就涉及到母亲的遗嘱而言,尽管其他子女无法对此提出反对意见,但如出现特殊情形时,遗嘱的执行程序则可能需要作出相应的修订与调整。
2024-05-18 08:56
1、假如自书遗嘱满足继承法的其他所有有效性要求,只是在日期方面做了修改,只要经过鉴定能够明确证实是被继承人自己所修改,那么该份自书遗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2、然而如果我们不能够确切地判断日期是否为被继承人亲自修订,这便可能会致使遗嘱变得无效。
2024-05-18 08:54
生了孩子送人一般不犯法,但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合法,具体如下: 1、生父母确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且送养须双方共同送养; 2、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4、收养人要符合收养条件; 5、如果排除上述的情况,这种行为就会涉嫌构成遗弃罪。
2024-05-18 08:47
在离婚诉讼中,委托家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是可以的,但需遵循一定程序和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诉讼,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这意味着,如果您想在离婚诉讼中委托家人代理,您需要提供一份正式且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