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承受设定,在法律层面上可以通过嘱咐的方式来指定特定的人选。
作为遗产接受者的被继承人可在遗嘱中指定任何人或分派任何自然个体为其遗嘱中的受益者,同时也可以指名国家机构或是法人实体担任此角色。
而遗嘱本身便是一种单方协定性质的法律行为,其含义在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愿就足以触发预期的法律效果。
但要构成遗嘱的有效性,需具备以下几个必要因素:
第一,遗嘱制定人必须拥有遗嘱制作的权利;
其次,遗嘱应真实反映遗嘱人的内心意愿;
再次,遗嘱的内容务须符合法定规定且不可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冲突;
最后,遗嘱受益人在继承阶段时必须是生活于世,如果在遗嘱人离世之前受益人已然离世,那么遗嘱相关的部分将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2024-05-20 08:47
2024-05-20 08:41
若欲提出离婚起诉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调查医院记录之需求,则探究是否应由其主动发起调查。若彼方未曾提及此事,而另一方亦未对此表示关心,那么法院通常情况下将不会主动展开调查。
2024-05-20 08:35
2024-05-18 09:03
2024-05-18 08:57
在我国,每一位自然人都享有立下遗嘱并将自身拥有的合法财产分配给法定继承者之一或多名继承人的权利。 就涉及到母亲的遗嘱而言,尽管其他子女无法对此提出反对意见,但如出现特殊情形时,遗嘱的执行程序则可能需要作出相应的修订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