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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婚内财产保全

法律顾问 2024-05-14 08:47 标签: 婚内财产保全

夫妻双方若欲提出离婚申请时,对于特定的财产,可以采取以下财产保全之方法:
通常情况下,应依照法律规定,于启动诉讼程序或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对该案具有法律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如遇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情况,申请人务必根据法院要求提供相关担保材料,否则法院可依据法律法规裁定驳回其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贾西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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