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中标后不可单方面宣布撤销或者废除中标结果;
若其中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约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便将作为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这一情况,双方应当优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可根据相关法规向法庭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中标后因招标人原因取消该项目招标,且未与中标人签署正式合同的情况,中标人有权要求获得赔偿。
实际上,此类赔偿通常依据实际所承受的经济损失来制定,如果就赔偿相关事宜未能达成一致,中标人可以选择向司法机关提交诉讼申请,寻求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4-10-21 08:48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应当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质量、拨款和结算、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等条款。因此,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方式和时间。
2024-10-21 08:46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异议处理方法如下: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024-10-21 08:44
2024-10-21 08:43
2024-10-21 08:40
在参与建筑工程招标活动时,通常有必要递交证明贵公司合法性运营及其具备相关建筑施工操作能力的凭证,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