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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必须要退赃吗

刑事辩护 2024-05-18 09:49 标签: 盗窃罪

在盗窃罪的司法实践中,退赃不仅可作为减轻刑罚的考量因素之一,同时在一系列特定情形下,盗窃罪亦有可能获得相应程度的从轻乃至减轻。所谓“退赃”即归还被盗物品,“退赔”则指赔偿因犯罪行为而给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综合评估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退赃退赔金额及其主动性等多方面因素后,法院有权给予被告人适当的减轻处罚。具体而言,盗窃罪中的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若盗窃对象为近亲属的财产,法院可视情予以减轻处罚;
其次,对于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的被告人,法院会结合犯罪性质、赔偿金额、赔偿能力等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并可据此给予减轻处罚。
另外,被告人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也是一种重要的酌定减轻处罚情节。
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严重程度、认罪态度以及悔罪表现等诸多因素,法院可给予被告人适当的减轻处罚,但依法认定为自首、坦白的情况除外。
最后,如果被告人能够得到受害人或者其家属的谅解,法院同样会视情给予被告人减轻处罚,这其中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的严重程度、谅解的原因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梁天佐律师

梁天佐律师

陕西法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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