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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30日内处理是必须处理吗

法律顾问 2024-05-24 09:26 标签: 违章

机动车违章行为并不必然要求在第三十个自然日内进行处置。若是由于交通警察当面查获所导致的违规行为,那么驾驶人务必应当在违规事项发生之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罚。若超过该期限仍未进行相应处理,则每日将按照原始罚金数量的百分之三额外收取滞纳金,然而滞纳金的总金额不可超出原罚金金额的两倍。而针对并非由现场交通警察查究的违规情况,例如电子监控设备捕捉到的违章行为,其处理时限相对较为宽裕,驾驶者可选择在车辆年度检验之前完成相关处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高玉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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