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而来的子女同样具有继承权。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前提下,这种权利和义务的属性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加以处理,这里所提到的“子女”,既包括了已婚或未婚出生的子女,也涵盖了被合法领养的子女以及维持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依法办理并符合条件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对自己父母的遗产拥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026-09-29 09:17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6-09-29 09:00
针对您的诉求,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如下:
离婚请求与判离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法规1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6-09-28 08:53
我国法律实行婚姻自由原则,任何一方都有选择是否结婚的权利,因此男方悔婚并不需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但你们双方已经持续同居五年,围绕财产分割、彩礼争议等问题,你可以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26-09-28 08: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9-24 08: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你依法享有提出离婚的自由权利,具体处理方式分为两种:
协议离婚
如果你和配偶就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有)、债务分担都能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