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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债务由一方承担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24-05-31 08:57 标签: 离婚协议

关于离婚期间内所立之债务承担之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其对于第三方不产生抵抗力。

在婚姻关系终结之际,夫妻间之共有财产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依照相关法律依据,并兼顾未成年子女利益、女性权益以及无过失方的利益进行裁判。

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共有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相应的妥当保障。

在此前提下,若夫妻中的一方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抑或是协助其配偶从事工作等诸多义务付出较多时,在面临离婚事宜时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补偿;对方对此也必须履行相应责任提供相应的补偿。

关于具体的实施程序,各方可以尽可能协商解决;而若协商失败,则将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决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王洪成律师

王洪成律师

上海禹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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