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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可以进行协调吗

刑事辩护 2024-06-11 10:54 标签: 刑事案件

若满足法定条件,刑事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将有机会获得法院的协调处理。
在此类案件中,可以采用和解程序来解决问题。
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通过真诚的道歉以及合理赔偿等等手段赢得受害方的原谅时,这两方当事人便能自行协商并签署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亦可由检察院或者法院出面进行确认和签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陈国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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