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遗产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24-06-15 09:35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继承或者赠送的财产,在婚姻存续期内,无论夫妻哪一方,若通过继承或接受遗赠方式从父母、亲人等处获得财产,均应视为共同财产。
若夫妇中的任何一方,长辈在遗产中明确指定给予其个人责任,抑或是在结婚仪式上,有时接收的礼金和礼品等,这些都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富。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在遗嘱中逝者指明某些特定遗产仅由某一方子女独自享有,或者赠送人在赠予合同中明确某项财产仅给予配偶,则根据法规要求,尊重逝者和赠予人的意愿,因此,夫妇中的任何一方继承的遗产以及接受的赠与物将不会被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游天泉律师

游天泉律师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劳动仲裁业务、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票据纠纷等领域。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