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收养子女是非法的。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资格抚养和监护子女的人士需同时满足多个严格法定条件。
特别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妇希望共同领养孩子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夫妻间协商同意,并将其书面决定报备到县级及以上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进行养育收养登记程序。
在此之后,从收养登记之日开始,该养父子(女)关系正式生效确立。
除此之外,任何以金钱或其他经济利益为交换条件的收养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尤其当所收养的孩子是通过非法手段递交的时候,送孩子的人和要收养他(她)的人都有可能涉及刑事方面的指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2026-09-12 09:1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6-09-12 08:55
核心法律结论
虽然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当返还彩礼的原则性规定,但法院会根据同居时间长短、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程度、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酌定减少甚至不予返还彩礼,您这种同居3年的情况,一般不会判决全额返还。
2026-09-11 0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该条款明确了撤诉后再次起诉的合法性:撤诉仅是您主动撤回本次诉讼,并未对案件的实体争议作出最终处理,因此不影响您再次行使起诉的权利。
2026-09-11 09:03
起诉资格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此您作为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法院依法应当受理,不存在程序障碍。法规
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9-11 08:48
核心结论
一般情况下,领证前男方给付的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存在法定例外情形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
规则解析
1. 原则上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彩礼是结婚前男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给付行为发生在结婚登记之前,符合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规则;若没有明确约定彩礼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