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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顾问 2022-09-27 15:52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抱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抱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抱养女性的,抱养人与被抱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抱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抱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抱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抱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抱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抱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抱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赵增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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