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如果任何一方存在刻意隐匿、移动或以其他方式严重侵害夫妻共同财富权益的行为,那么另一方可有权向国家法律机构提出法律申诉,请求分割共同资产。
2.当夫妻一方有意隐瞒其拥有的或是通过某些方法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隐藏和转移的情况发生时,在两人在离婚时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阶段里,被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的那一方,他的份额可以被调整减少乃至直接取消。
而在离婚结束之后,倘若另一方发现此前曾发生过这样的行为,他们仍然有权利向国家法律机构提出法律申诉,请求重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6-09-28 08:53
我国法律实行婚姻自由原则,任何一方都有选择是否结婚的权利,因此男方悔婚并不需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但你们双方已经持续同居五年,围绕财产分割、彩礼争议等问题,你可以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26-09-28 08: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9-24 08: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你依法享有提出离婚的自由权利,具体处理方式分为两种:
协议离婚
如果你和配偶就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有)、债务分担都能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
2026-09-24 08:47
退婚并不是必然需要全额退还彩礼和五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具体判定规则
需要退还的常见情形
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就是没有领取结婚证,无论是否举办了婚礼,退婚后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和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五金,一般法院都会支持返还;如果双方已经领取结婚证,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五金后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婚(离婚)时也需要返还。
2026-09-23 09:0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规定:法规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