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在案件侦查及审理过程中作为重要证据使用的实物,无论其作为物证还是证据之一的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都必须跟随案卷材料同步转移至相应的中级审判法庭。
当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宣判后,倘若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院对此提出抗议,那么原初的初级审判法院需要将所有这些相关证据一并移送给中级法院进行二次审理。
对于那些在实物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困难不便且无法直接随案移送的情况,有关部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鉴定评价,同时还需认真核实该种鉴定或估价报告是否包含在案卷材料之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二条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包括作为物证的货币、有价证券等,应当随案移送。 第一审判决、裁定宣告后,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证据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2026-07-22 16: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6-07-21 17:03
我们通常说的“十倍罚款”需要区分场景判断性质:消费者主动向经营者主张的十倍赔偿(常被俗称为十倍罚款)属于民事责任范畴;行政监管机关对违法经营者作出的十倍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民事责任。
2026-07-21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法定条件,民事赔偿请求需要权利受到损害的一方主动向法院提出。
2026-07-20 17:22
2026-07-18 15: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