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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内给异性转账,妻子能否追回

婚姻家庭 2024-06-27 08:42 标签: 转账

丈夫婚内给异性转账,妻子有权追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将大额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婚外异性,是无效的赠与行为。婚外异性在明知丈夫有配偶的情况下仍接受金钱赠与,不能认定为善意的合法取得,应当全额返还。所以,妻子有权追回丈夫婚内给异性的转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严良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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