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协议离婚后还能起诉离婚损害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26-09-23 09:06 标签: 协议 起诉 离婚
一、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规定:法规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了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起诉的前提条件

想要起诉获得法院支持,需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符合法定情形:您作为无过错方,能举证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五种过错情形之一;

未放弃权利:您在当初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明确书面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双方过错匹配要求:若您自身也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法院将不支持您的赔偿请求,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十条的明确规定。

三、实操建议

提前整理证据:提前固定对方存在法定过错的证据,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就医记录,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聊天记录、同居照片等,离婚损害赔偿的核心举证责任由无过错方承担;

确认协议内容:核对您当初签署的离婚协议,确认其中没有约定您自愿放弃离婚损害赔偿的条款;

及时行使权利:应当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该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超过期限将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十条 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六、附则

赵孝飞律师

赵孝飞律师

江苏山泽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