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诉讼应由哪里管辖

行政诉讼 2024-06-27 09:12 标签: 行政诉讼 管辖

对于针对限制人身自由之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其管辖权归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必须具备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身份特征,方能受益于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均享有管辖权的法律保障。
而所谓的“原告所在地”则特指原告的居所地、常驻地或者实际遭受限制人身自由地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蒋彩侠律师

蒋彩侠律师

河北冀廊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建筑工程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