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能否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诉讼 2024-06-27 09:33 标签: 行政复议

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因此,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有权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但必须出于自愿,并且需要说明撤回的理由。同时,撤回理由不能规避法律、损害他人利益或受到被申请人的胁迫。一旦撤回申请,行政复议程序即告终止。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许仙凤律师

许仙凤律师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经济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