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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能否用于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家庭 2024-06-28 09:31 标签: 临时身份证 离婚手续

临时身份证可以用于办理离婚手续,但必须在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内进行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材料。这里的身份证可以是临时身份证,但需要注意的是,临时身份证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通常为3个月。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确保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姜文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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