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按揭房离婚后财产应如何分配

婚姻家庭 2024-06-29 09:16 标签: 财产分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于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申请按揭贷款,而先期则将该房屋以其个人名义办理了房产证书,如在婚后存在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这种情形下的房产应视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婚姻破裂之时,另一方并不拥有对此类房产的分割权益。
然而,对于参与共同偿还贷款的配偶一方来说,他们有权利要求对方对此前共同还贷的资金及其所对应房屋增值的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
同理,如果夫妻一方于婚前单纯凭借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并申请按揭贷款,婚后依然存在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那么在结婚后取得的房产证书同样视为这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离婚时亦不能予以分割。
不过,对于参与共同还贷的伴侣来说,他们仍然拥有要求对方支付其所贡献贷款部分及相对应房产价值上涨部分的补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任家闻律师

任家闻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经济纠纷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