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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遗漏的财产未分割应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4-06-29 09:23 标签: 离婚

针对隐藏、迁移、出售、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是制造虚假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富权益之行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分割请求。
而在离婚案件中被发现的此类行为,当事人当然亦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诉讼。
其次,在离婚之后,若有一方提出其仍有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尚未被妥善处理的问题并向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进行财产分割;
一旦经过严格审查,确认此等财产确实属于离婚案中未曾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则人民法院应依法给予公平公正的裁决与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孙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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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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