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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借款保证合同无效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4-07-20 09:21 标签: 借款 保证合同

倘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已签署的借贷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那么实施该行为的当事人应将因其不当行为所得的财产悉数归还,若无法返还或无须返还的部分,则需按市场价值予以折合补偿。
若其中一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对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而若双方均有过失,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合同无效的根本原因及责任归属,进而依照上述法律条款妥善处理财产返还、折价补偿以及赔偿损失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刘章荣律师

刘章荣律师

四川非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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