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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诉讼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做抵押

债权债务 2026-09-24 11:20 标签: 诉讼 抵押

只要拟抵押的财产没有被法院依法查封、扣押、保全,且所有权、使用权清晰无争议,即使你或者财产所有人正处于诉讼过程中,也可以依法办理抵押。

具体法律规则解析1. 禁止抵押的法定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以下财产依法不得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单纯处于诉讼程序本身,并不属于上述禁止抵押的情形,只有当抵押财产符合上述禁止条件时,才无法设立合法有效的抵押。

2. 被查封扣押财产的特殊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以依法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经审查查封或者扣押措施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即使抵押时财产因诉讼被查封扣押,只要后续查封扣押措施解除,抵押仍然可以生效;但在查封扣押未解除时,无法完成抵押登记,抵押权也无法有效设立。

3. 诉讼中抵押的潜在风险

如果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已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对拟抵押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的,该财产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强行设立抵押的行为也可能因妨害民事诉讼被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拟抵押财产本身就是诉讼争议的标的,属于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抵押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抵押权也无法正常设立。

实操建议

先查询财产状态:办理抵押前,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动产登记机关(特殊动产)查询拟抵押财产是否存在查封、保全登记,确认财产无权利限制;

如实告知抵押权人:应当将你涉诉的情况以及财产的状态如实告知抵押权人,避免后续因隐瞒信息引发抵押合同纠纷;

提前沟通登记要求:若财产涉诉但未被保全,提前和登记机构沟通抵押登记的办理要求,确保可以正常完成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依法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当事人以依法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经审查查封或者扣押措施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依法被监管的财产抵押的,适用前款规定。

索玉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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