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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共同买房可以只属于一方吗

房产纠纷 2024-07-25 09:10 标签: 共同买房

当夫妻二人婚后购置房地产时,不论是将其登记为夫妇双方的姓名还是仅为其中一方的姓名,此房产皆应被视为夫妻婚后共有的财产,除非在该方姓名之后明确标注了“单独所有”字样。

在此情况下,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便成为一方的专属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将无法对此进行分割。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配偶需撰写一份关于放弃对该房产所有权的声明,并在当地房屋管理局进行备案。

如此办理完毕后,所获得的房产证上仅会出现一方的姓名,且在其姓名之后会附带括号内的“单独所有”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谢晓双律师

谢晓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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