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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分公司能进行行政处罚吗

法律顾问 2024-08-08 09:21 标签: 行政处罚

对分公司能进行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分公司作为“其他组织”,如果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这意味着,如果分公司能承担责任的,先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不能承担的,则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对分公司能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高芸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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