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被许可人如何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有效期

其他 2024-08-09 08:51 标签: 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这是被许可人需要遵循的程序,以确保其行政许可的有效期能够得到延续。行政机关则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如果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那么将被视为准予延续,这是法律对被许可人权益的一种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用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过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李旺律师

李旺律师

重庆智策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