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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8-20 08:52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个人债务时,仅可对共同财产中所归属个人的份额实行强制执行,若超出此范围则无法施行。

首先,若某项判决明确规定为个人债务并进入强制执行环节,则法院仅能针对该个人名义下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若实际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其权利表现形式却以个人财产呈现,例如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仅登记于债务人一人之名下,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仍然具有强制执行权。

如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对夫妻非债务人一方权益的侵害,当事人可通过对执行程序提出异议来寻求权利救济。

其次,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便个人负债亦有可能或应当在法律层面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等方面。

一旦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双方名下的财产均将面临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蔡新福律师

蔡新福律师

山东舜翔(菏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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