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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除名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8-27 08:39 标签: 离婚 房子除名

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除名手续,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旦法院作出判决,而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确保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可以选择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将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进而可以顺利办理房产过户。

在诉讼离婚中,若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除名,由于诉讼离婚已经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书明确了双方权益,因此任何一方不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都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房产交易中心将协助法院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李海军律师

李海军律师

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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