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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让搬走能要求房东给予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4-08-29 09:33 标签: 租房合同

如果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让搬走,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给予赔偿。

当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房东要求租客搬走,这通常被视为房东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租客有权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租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租客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要求赔偿,这包括但不限于搬家费用、重新寻找住房的费用以及因提前搬离而可能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如果租房合同未到期而房东要求搬走,租客完全有权利要求房东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房东拒绝赔偿,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杨成伟律师

杨成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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