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有其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因此,在借款合同中,若发现对方存在上述不安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需注意,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6-05-14 15:15
2026-04-23 17:47
能否追回的关键,不在于转移次数的多少,而在于第一次(或关键一次)转移行为的性质。如果该转移是为了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或侵害配偶共同财产权等非法目的,那么法律上存在追回的途径。反之,如果是合法的、支付合理对价的正常交易,则难以追索。
2026-04-22 10:35
2026-04-14 16:58
没写时间的借条依然是有效的债权凭证,您的借款权利受法律保护。当前的重点在于通过补充证据来完善事实细节,并注意在主张权利时遵循法律程序,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涉及金额较大或对方拒不配合,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进一步指导。
2026-04-02 16:54
没有借条,追款之路会更为曲折,但绝非绝路。你的核心任务是变被动为主动,将“转账”这一事实,通过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锚定在“借款”的法律性质上。行动越早,证据越全,要回钱的可能性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