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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问题可以起诉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4-09-05 09:14 标签: 起诉离婚

精神问题可以起诉离婚,但需要代理人通过代理行为,代精神病人进行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若精神病人依法被认定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无法直接起诉离婚。此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为提起离婚诉讼。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精神病人的父母,如果父母无法代理,则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顺序确定其他监护人作为代理人。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然而,对于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法院还会特别考虑其生活安排和监护问题,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赵富军律师

赵富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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