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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4年了双方想改协议书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4-09-09 09:42 标签: 离婚协议

离婚4年了双方想改协议书,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并生效,就具备了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离婚四年后,双方通常不能随意更改离婚协议书。

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有新的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那么双方可以通过签订新的协议来替代原先的协议。但这种情况下,必须确保新的协议具备无可置疑的合法性以及有效性,并且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董珈利律师

董珈利律师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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