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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后,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9-13 08:54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后,该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转化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中,当一方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时,如果这一行为是真实有效的,并且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该房产只归受赠方所有,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将发生转移,从赠与方的名下转移到受赠方的名下,成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赠与合同应当明确具体,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此外,赠与行为一旦完成,除非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否则赠与人通常无法撤销赠与。

因此,在夫妻关系中,如果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且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该房产只归受赠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将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陈蓉律师

陈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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