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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从夫妻共同财产析出去世一方的遗产

婚姻家庭 2024-09-23 09:07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这意味着,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等。然后,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划分给未去世的配偶,剩下的一半则构成去世一方的遗产。

遗产的分割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遗产继承的顺序和方式。具体来说:

1.依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如果去世一方留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应按照其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2.若没有相关协议或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为:首先是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分配遗产时,应优先考虑第一顺序继承人。

3.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以确保遗产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马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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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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