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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刑事辩护 2024-09-24 09:44 标签: 遗弃

遗弃立案的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应当立案追诉。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以及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修订本)》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因此,在遗弃案件中,公安机关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立案标准,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梦宇律师

张梦宇律师

重庆博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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