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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商铺是不是属于入室盗窃

刑事辩护 2024-10-08 09:34 标签: 入室盗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入室盗窃是盗窃行为的一种,但通常与“入户盗窃”相联系。

然而,在判断盗窃商铺是否属于入室盗窃时,我们需要区分商铺与私人住宅的性质。商铺是用于商业活动的场所,通常对外开放,与外界的隔离程度较低。而私人住宅则是供人居住的地方,与外界相对隔离。

因此,盗窃商铺通常不被视为入室盗窃。因为商铺不是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住所,其开放性和商业性质使得它与私人住宅在法律上有所区别。当然,如果盗窃者在非营业时间或通过非法手段进入商铺,并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仍然构成盗窃罪,但不应被归类为入室盗窃。

至于量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盗窃数额、犯罪手段、犯罪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世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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