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不签字吗

交通事故 2024-10-30 08:37 标签: 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不签字。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版)》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这包括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情形。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也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表示,即使当事人拒绝签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仍然有权根据调查结果制作并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

然而,拒绝签字可能会影响后续的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如果你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建议你在收到认定书后,及时联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你的异议和理由,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资料来支持你的观点。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你的异议成立,他们可能会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如果仍然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郭卫清律师

郭卫清律师

山西骏正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