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应该尽可能联系到对方,一是为了划分事故责任,二是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对方迟迟不来以致不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交警责任认定书下来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赔偿,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起诉时原告应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车险理赔不是必须要责任认定书的。没有责任认定书但是实际造成了损失的,保险公司也应当理赔,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应当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如果需要签字,应该是送达签收。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事故认定书一方不肯签字,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向另一方当事人出具一个单方面的事故认定书,该车主可以据此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论一方是否出席,均可以开具事故鉴定证书。
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时无可替代的关键性证据。
通常情况下,从进行现场勘查的那一天算起,我们将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工作并出具责任书。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反应:如果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错误,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或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上级公安机关有权对原认定书进行审查,并在认为存在错误时予以撤销,责令原机关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未能通过上级公安机关得到解决,可以在随后的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自己的异议,并详细阐述理由。法院将会审理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不签字。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版)》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这包括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情形。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也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表示,即使当事人拒绝签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仍然有权根据调查结果制作并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