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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债权能不能以总公司名义抵押

法律顾问 2024-11-06 09:05 标签: 债权 总公司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所拥有的债权在通常情况下并无权以母公司的名义进行抵押。
这是因为,作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均将由母公司来承担。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尽管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属于母公司,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经过母公司的授权或者同意,也有可能出现以母公司名义进行抵押的情形。
然而,这种操作方式仍然存在着诸多潜在的风险以及法律上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谭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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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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