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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拘役四个月可以假释吗

刑事辩护 2024-11-07 08:52 标签: 假释

法院判拘役四个月不可以假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拘役作为一种刑罚,其刑期通常较短,因此拘役四个月的刑期不符合假释的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拘役的刑期通常较短,不满足假释所需的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党会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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