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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纠纷由谁举证

损害赔偿 2024-11-13 08:43 标签: 产品责任

在产品责任纠纷中,举证责任主要由原告(即消费者)和被告(即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承担。

1.原告(消费者)的举证责任:

损害事实:原告需要证明因使用或消费了被告提供的产品而遭受了损害。这包括损害的发生、损害的程度以及损害与产品之间的因果关系。

产品存在缺陷:原告需要证明被告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即产品不符合其应有的质量、性能、安全等标准。这可能需要通过产品鉴定、专家意见等方式来证明。

被告与产品之间的关系:原告需要证明被告是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即被告与产品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关系。

2.被告(生产者或销售者)的举证责任:

免责事由:被告可以提出免责事由,如产品未投入流通、产品投入流通时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等,以证明自己对产品的损害不承担责任。这些免责事由需要由被告进行举证。

产品符合标准:如果被告主张其产品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那么被告需要承担证明其产品符合这些标准或规定的责任。这可能需要通过产品质量检测、生产记录等方式来证明。

在举证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那么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其产品负有严格的质量责任。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损害,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陈纪豹律师

陈纪豹律师

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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