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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的房子离婚时怎样分配

婚姻家庭 2024-12-04 11:20 标签: 离婚 财产分割

在离婚纠纷中,父母赠与的房子如何分配,主要取决于赠与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赠与的时间点。

首先,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只归夫妻一方,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这样的财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然而,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只归夫妻一方,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这样的财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此外,还需要考虑赠与的时间点。如果是在结婚前进行的赠与,并且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双方的,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而在结婚后进行的赠与,如果没有特别说明,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综上所述,父母赠与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分配情况取决于赠与合同的内容以及赠与的时间点。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只归一方,且没有可撤销的情形,那么该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说明或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则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邢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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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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