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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公正的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家庭 2024-12-10 09:21 标签: 婚前协议 未公正

未经公正的婚前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其有效性需满足以下条件:

协议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在签署协议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该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协议中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无欺诈或胁迫成分。如有欺诈或胁迫情况,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要符合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三款,协议内容必须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违反这一条件将导致协议无效。

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将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未经公正的婚前协议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证据效力,减少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蒋义桥律师

蒋义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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