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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 2024-12-10 11:26 标签: 离婚 债权债务

离婚双方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双方是否有协议以及共同财产是否足以清偿债务。

协议分担:离婚当事人之间、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分担。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分担经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人民法院可按协议内容判决离婚当事人分担,或者在离婚调解书中对协议债务分担予以确认。

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双方没有协议,但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一般平等分配。

法院判决: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或者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债务的性质和用途等因素,来确定债务的承担比例。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在处理离婚双方共同债务时,需要明确债务的归属和数额,并尽量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来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刘顺仙律师

刘顺仙律师

甘肃仁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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