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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征收公告可以征收土地吗

征地拆迁 2024-12-12 11:50 标签: 征地公告 征收

没有征收公告不可以征收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公告是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之一,它确保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使他们能够了解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重要信息,并有机会提出意见和异议。因此,没有征收公告就进行土地征收是不合法的。如果遇到了没有公告就征地的情况,被征地人可以拒绝办理征地手续,并有权要求公告和听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朱哲雨律师

朱哲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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