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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刑事辩护 2024-12-20 15:42 标签: 销售劣药 犯罪构成 界定

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犯罪主体:销售劣药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犯罪客体:销售劣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这体现了法律对药品质量和公众健康的严格保护。

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销售劣药罪表现为销售劣药,并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这里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销售劣药的行为必须达到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销售劣药罪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销售的是劣药,并且明知其销售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仍然实施该行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销售劣药罪的刑事责任和处罚措施。

综上所述,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界定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四个要素,且必须同时满足这些要素才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张茂琴律师

张茂琴律师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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