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什么是违建必拆的房屋

征地拆迁 2024-12-23 14:14 标签: 违建 强拆 房屋

违建必拆的房屋,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许可或违反许可条件擅自建设的建筑,以及通过欺诈手段获批准建设的建筑。这类建筑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予以拆除,以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公众利益。

具体来说,违建必拆的房屋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未经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而擅自开工建设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必须拆除。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的规定:即使获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但如果建设行为违反了许可证书所设定的条件,如建设位置、建设规模、建筑高度等,也属于违章建筑,必须拆除。

通过欺诈手段获得批准:通过伪造资料、隐瞒事实等欺诈手段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或其他批准文件而建设的建筑,同样属于违章建筑,必须拆除。

对于违建必拆的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如果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因此,对于违建必拆的房屋,我们应该坚决予以拆除,以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公众利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建设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建设活动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易明芳律师

易明芳律师

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劳动工伤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