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需要偿还吗

债权债务 2024-12-27 14:31 标签: 丈夫 债务 妻子 偿还

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是否需要偿还,主要取决于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类债务,妻子通常需要与丈夫共同偿还,即使债务只由丈夫一方签署。

非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同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妻子通常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妻子能够证明该债务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如丈夫婚前所负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等,那么妻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妻子替丈夫偿还了债务,且该债务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有权向丈夫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卢鉴律师

卢鉴律师

广东曜灵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